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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4月23日從蘭州市醫保局獲悉,該局聯合蘭州市財政局,結合我市實際,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經合法性審查,制定出臺的《蘭州市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》于近日正式施行。
此舉旨在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,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,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。
新出臺的《實施細則》共六章二十二條,主要有兩方面亮點:一是獎勵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升至20萬元,且設置了最低200元的獎勵金額下限;二是擴大了舉報獎勵范圍,由原來的欺詐騙保行為擴展到所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。
蘭州市醫保局倡議:舉報人一旦發現蘭州市醫保定點醫藥機構、參保人員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,可立即向市、縣區醫保局舉報,舉報人提供的舉報線索經醫保部門查證屬實并作出最終處理后,將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。
責任編輯:張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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